湖南省严格执行通行费减免政策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1日 00:00 作者:邹立新 来源:中国交通报
湖南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交通厅联合宣布,从11月16日起在全省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原持有“特别通行证”的公安等部门的车辆以及医院救护车等车辆将不再免费。
湖南省纠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各收费站点从11月16日起,严格按《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相关规定执行,凡不属于通行费减免范围的车辆,以及各市州、县出台的与通行费减免范围规定相抵触的有关文件,均属本次清理和纠正的范围。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11月15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11月30日前为监督检查阶段,12月10日前为总结报告阶段。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08/1121/article_5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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