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分10年取消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1日 00:00 来源:南国早报
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等“六费”的征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在2月5日召开的全区交通工作会议上,自治区交通厅厅长黄华宽表示,广西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将分10年取消。
黄华宽说,我区是国家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试点省区之一,我区将按照“先停止收费,后偿还债务”分批分期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要求,计划用10年时间,分三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对于逐步分批取消收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国家审批后,要抓紧完成贷款债务专项审计、银行还贷协议和人员安置方案,取消收费的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尚未明确取消哪个站点之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收费秩序行为,切实维护收费工作稳定。
据了解,需要安置的交通规费征稽人员和收费人员,交通部门将按照“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安置人员的转岗培训工作,提高待安置人员转岗的适应能力和水平,保证其工作不受影响,决不能把他们推向社会,决不能让他们下岗。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09/0211/article_7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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