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立客运车辆违法信息月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23日 00:00 作者:马明,高峰 来源:太原日报
为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管控,省高速交警近日与省运管部门、各客运公司共同协商建立了客运车辆违法信息月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客运车辆源头管理措施,形成了多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坚决预防客运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客运车辆违法信息月通报制度主要是对连续实施3次以上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上下人等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建立"黑名单",由高速交警部门每月定期对"黑名单"中的客车信息进行汇总,并及时通报给省运管局和各相关客运公司,由运管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对所属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措施。
在建立此项制度的同时,省高速交警还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责成各支、大队深入辖区的各客运公司宣传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和告诫广大车主、驾驶员正确认识效益与安全的关系,时刻谨记"生命至上,安全出效益"的理念,不断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营造一个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09/0223/article_7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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