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电动汽车及气候保护项目执行协议在京签署
2010年10月20日,《中德电动汽车及气候保护合作项目执行协议》(以下简称《执行协议》)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航和德国技术合作公司驻华首席代表司嘉丽博士在仪式上讲话并签署执行协议,德国驻华使馆、国家科技部及商务部的官员出席仪式,来自中德两国汽车企业及研究机构的相关人员参加了签署仪式。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航和德国技术合作公司驻华首席代表司嘉丽博士签署协议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政府、科研机构及产业界纷纷努力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其中,电动汽车在降低温室气排放体方面被普遍认为具有巨大的潜力。近年来,中、德两国无论在气候保护,还是在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面都取得了较突出的进展,从而为两国在这些领域开展平等互利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中德电动汽车及气候保护”项目,是基于德国政府与中国政府于2010年7月16日签署的《关于两国在气候保护和电动汽车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中所达成的共识,由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TZ)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CATARC)分别受德国环境部和中国科技部委任,联合实施的国际合作项目,该项目通过在电动汽车标准、能源利用效率、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的研究,为两国政府相关部门、研究机构的决策提供帮助和参考。项目执行周期拟定为3年。
经过前期细致的准备和多轮的沟通,GTZ和CATARC就项目的实施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拟订了项目执行协议,该《执行协议》得到了中国科技部和德国环境部的指导和认可。
中德双方表示,将以《备忘录》为基础,以《执行协议》为纲领,在中德两国政府的支持与指导下,积极组织有利资源,依据协议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开展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中德双方认为,“中德电动汽车及气候保护”项目的启动实施,将为在新兴技术领域开展更为深入和广泛的国际合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其项目成果有望为中、徳两国电动汽车及气候保护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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