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新大地汽车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及处理决定的通报
工信部产业函【2010】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010年5月13日,中央电视台在《经济半小时》中播出了《三访十堰非法拼装大货车市场》,曝光了十堰市非法拼装大货车的情况,其中特别提到:十堰市很多个体生产企业均是用新大地商标进行非法拼装的,而成都新大地汽车有限公司十堰汽车厂是一个没有经过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信部批准的企业。
经核查,成都新大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地公司)在未办理项目批准手续、未获得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设立十堰分公司,大量套用母公司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产品型号及合格证进行生产和销售。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公告》管理的有关规定,扰乱了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为加强《公告》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车辆生产企业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现决定对成都新大地汽车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如下处理:从《公告》中撤销新大地公司所有涉及套用合格证的产品;自2010年7月26日起,责令该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公司申报新产品和上传载货类汽车产品合格证。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力度,督促车辆生产企业以此为鉴,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依法合规经营,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 电池消费税征收税率翻倍!客车行业或将迎来“成本大考”?[08-13]
- 2026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城市公交两个标准列入修订计划[08-13]
-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08-06]
- 《交通运输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07-29]
- 解读十部门联发《关于完善现代化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指导意见》[07-02]
- 十部门发文!都市圈交通将迎大变革:2030年基本实现1小时通勤[07-01]
- 自动驾驶迈入“标准规范”新周期:强制国标公示,厘清事故责任边界[06-22]
- 深度解读《都市圈通勤方案》:轨道上的都市圈怎么建?这张图说透了![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