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客车网 > 新闻 > 政策法规 > 公开征集对《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等三项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

公开征集对《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等三项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7日 00:00 作者:coach 来源:装备工业司

  为促进电动汽车及其充电设施的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能源局,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成立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为主要起草单位,汽车、电力、电工有关企业和专家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共同起草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等三项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对该系列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此次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26日。


  地址:北京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传真:010-66013708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 充电连接装置 第1 部分: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  

    2、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 充电连接装置 第1 部分:通用要求》编制说明

    3、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 充电连接装置 第2 部分:交流充电接口》征求意见稿

    4、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 充电连接装置 第2 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编制说明  

    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 充电连接装置 第3 部分:直流充电接口》征求意见稿

    6、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 充电连接装置 第3 部分:直流充电接口》编制说明

    7、 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10/1117/article_25950.html
政策法规
客车网推荐阅读
客车网[www.chinabuses.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品牌推荐 更多>>
南京金龙公司总部新厂区位于南京溧水开发区,旗下有大客车、轻型车、乘用车...
新闻专题 更多>>
春风拂面,万物复苏。2026年全国两会如期而至,正值“十五五”规划扬帆起航...
每年岁末年初的盘点,成为了客车行业与公共交通对话的最佳舞台。作为客车行...
微信 分享 咨询 电话 顶部
×
客车网微信二维码
×
×
400-058-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