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塘高速公路将调整收费方式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1日 00:00 作者:coach 来源:天津日报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治理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完善收费公路计费方式,调控货运车辆的合理装载,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京市、河北省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1年1月5日9时起京津塘高速公路将调整现行收费方式,对客运车辆在适当降低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仍实行按车型分类收费,对货运车辆实行计重收费。
据介绍,实行计重收费完善了原有按车型分类收费时重车、空车缴费额一样的不合理现象,使车辆在交纳通行费上更加公平合理;有利于保护路产设施、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引导货运车辆合法装载,治理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有利于促进运输市场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遏制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保护守法业户的利益,促进货运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快速地发展。

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应为车货总质量×吨公里费率×车辆行驶里程;对超限车辆加价采取分段累进计费的办法,超限加价收费额应为各超认定质量的部分×超限收费标准×车辆行驶里程;超认定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应为: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超限加价收费额之和。
计费取舍办法,收费金额不足五元按五元计费。收费金额保留至“元”,“元”以下“四舍五入”,尾数以“五元”和“十元”为单位取舍,实行“三七作五,二舍八入”的方法。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10/1231/article_27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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