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修改采用欧盟(EU)指令88/77/EEC《关于协调各成员国采取措施防治车用柴油发动机气态污染物排放法律的理事会指令》的修订版1999/96/EC《关于协调各成员国采取措施防治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排放,以及燃用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的车用点燃式发动机气态污染物排放法律的理事会指令》,以及随后截止至最新修订版2001/27/EC《关于协调各成员国采取措施防治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排放,以及燃用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的车用点燃式发动机气态污染物排放法律的理事会指令》的有关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第Ⅲ、Ⅳ、Ⅴ阶段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压燃式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和颗粒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以及装用以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点燃式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是对GB 17691-2001 的修订,与GB 17691-2001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加严了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增加了装用以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点燃式发动机的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改变了测量方法,试验工况由ESC(稳态循环)、ELR(负荷烟度试验)和ETC(瞬态循环)工况所构成,针对不同车种或不同控制阶段,应用不同的试验工况;
— 从第Ⅳ阶段开始,增加了车载诊断系统(OBD)或车载测量系统(OBM)的要求;
— 从第Ⅳ阶段开始,增加了排放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
— 从第Ⅳ阶段开始,增加了在用车符合性的要求;
— 增加了新型发动机和新型汽车的型式核准规程;
— 改进了生产一致性检查及其判定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 和附录G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H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提出了第Ⅳ、Ⅴ阶段的预告性要求,实施本标准的第Ⅳ、Ⅴ阶段标准,将分别提前12个月给予重新确认,并对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订。
有关排放控制装置耐久性的具体要求和检测规范将适时发布。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下列标准:
GB 17691-2001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4762-2002 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部分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济南汽车检测中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 年5 月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 年1 月1 日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点击下载: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 电池消费税征收税率翻倍!客车行业或将迎来“成本大考”?[08-13]
- 2026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城市公交两个标准列入修订计划[08-13]
-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08-06]
- 《交通运输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07-29]
- 解读十部门联发《关于完善现代化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指导意见》[07-02]
- 十部门发文!都市圈交通将迎大变革:2030年基本实现1小时通勤[07-01]
- 自动驾驶迈入“标准规范”新周期:强制国标公示,厘清事故责任边界[06-22]
- 深度解读《都市圈通勤方案》:轨道上的都市圈怎么建?这张图说透了![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