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将建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库
(2011年4月5日来自《北京日报》的消息)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公安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措施的意见》,提出10项措施,以强化客货运驾驶人动态监管、强化客货运机动车安全技术把关和增强客货运驾驶人责任感。
这10项措施具体包括:
——建立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库。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客货运输企业及机动车、驾驶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审核登记所属企业、从业时间、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等信息,建立全省(区、市)统一的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数据库。
——排查客货运驾驶人安全驾驶情况。组织对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驾驶证审验等情况进行清理,对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通过手机短信或书面告知。
——严格客货运驾驶人实际道路考试。对申领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人员进行长途驾驶考试,并增加山区、涵洞、隧道、模拟高速公路或湿滑路面等考试项目,强化考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检查。
——严格客货运驾驶人培训监管。
——加强异地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
——排查客货运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
——严格客货运机动车查验。重点查验客运机动车轮胎、座位数以及安全逃生装置等项目,重点查验货运机动车外廓尺寸、车身反光标识、侧后部防护装置等项目。
——严格客货运机动车检验监管。
——加强客货运驾驶人交通安全提示。
——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文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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