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次大规模追究客运企业责任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00:00 作者:李贵刚 来源:中国新闻网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1年3月28日对外通报称,该省因多次严重交通违法的38家客运企业受到处罚,39名客运企业的主体负责人依法受到处理。据悉,这是河南省交通管理史上首次大规模追究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
针对河南省部分客运企业GPS监控形同虚设,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不健全,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农用车违法载人、部分客运场站安全制度不落实等严重交通违法现象,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今年2月在全省开展了“客车超速、超员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说,该行动共清理违法劳动车辆27581台次,违法驾驶人25020人次。同时,对38家客运企业进行曝光和处罚, 对因监督不力的39名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安全员依法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这一做法作为一种新的交通管理模式,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外,该省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且经处罚不改的运输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处以2000元到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对多次严重违法的客运车辆和驾驶人,除依法对其处罚外,还将有关情况通报给交通运输部门,取消其客运线路和营运资格。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11/0505/article_30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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