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8月底前对所有客车进行安全检查
公安部2011年7月27日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表示,要深刻吸取“7·22”事故教训,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面排查隐患,认真整改问题,进一步严格车辆、道路、人员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7月22日,京珠高速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一辆严重超载的长途卧铺客车在行驶途中发生燃烧事故,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
黄明在深刻剖析“7·22”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后指出,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一定要切实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整改隐患、堵塞漏洞,振奋精神、改进作风,深入分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紧紧抓住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下决心进行整改,切实抓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
黄明强调,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安全防范,严格交通管理,落实岗位责任,主动深入地进行排查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坚持“零容忍”“零懈怠”,对发现的问题不整改坚决不放过,采取坚决措施进一步严格车辆、道路、人员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
据了解,公安机关将采取四项措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是严格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货车和校车的安全监管。从严开展营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的安全检验,坚决停运一批不合格的车辆,8月底前对所有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货车和校车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不许出站、不许上路、不许营运。省、市、县都要设立举报平台,鼓励和发动群众举报站外揽客、中途上下客等非法营运和违规客车。坚决落实安检措施,杜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二是严格高速公路、危险道路等重点路段的通行秩序管理。科学制定勤务方案,确保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有人负责、有人巡逻、有人管事。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险桥险段、坡道弯道、临水临崖路段,以及山区公路、农村道路,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三是严格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对申请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驾驶证的,一律要进行夜间实际道路考试。落实客货运车辆异地交通违法转递制度并通报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
四是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强化岗位责任和交通管理目标考核,严肃惩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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