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严查客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8日 00:00 作者:岳珂 来源:鹤壁日报
2011年8月8日起鹤壁市交警部门在国、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设执勤点,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及事故多发点段严查客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群众举报客车超员、超速、携带危险品上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奖励。这是记者8月3日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了解到的信息。
据了解,活动期间对客运企业所属车辆存在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对企业分管领导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六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运输企业,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上道路行驶。
公民举报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包括: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违法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非法拼装、改装和报废机动车参与营运;连续驾驶营运客车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后,一经查实,交警部门将予以100元至1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110、3308122。市民也可以短信方式进行检举,举报号码为15303925110。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11/0808/article_33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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