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卧铺客车疏散通道须加宽
2011年8月16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五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在用卧铺客车乘客疏散通道改造技术规范〉的通知》,就山东省营运卧铺客车改装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通知要求,各市交通运输部门监督辖区内相关运输企业于9月30日前完成对在用营运卧铺客车的改造,自10月1日起,未按《规范》标准实施改装的营运卧铺客车一律不得上路运营。
7月22日,山东省威海市一辆长途卧铺客车在京珠高速公路河南信阳市境内发生燃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这起事故暴露出客车生产企业为迎合市场需求,在设计制造卧铺客车时片面追求增加卧铺数量,没有为乘客预留出足够的紧急疏散通道,带来一定安全隐患。为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在用卧铺客车乘客紧急疏散通道改造技术规范》,目前已正式发布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在用卧铺客车乘客紧急安全疏散通道改造的一般要求以及由此引起的对铺位布置安装的改造要求。分别针对发动机前置单乘客门、发动机后置单乘客门、发动机前置双乘客门、发动机后置双乘客门、低驾驶区单乘客门、低驾驶区双乘客门六种车型,提出了通道尺寸要求、铺位改造要求、改造方法和规程。
为此,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相关部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市交通运输部门监督辖区内相关运输企业于9月30日前完成对在用营运卧铺客车的改造,自10月1日起,未按《规范》标准实施改装的营运卧铺客车一律不得上路运营。据了解,在用卧铺客车改造必须由具备客车生产或改装资质的企业进行,或在其指导下由各市交通运输部门每市指定1家定点企业承担改装任务。卧铺客车改装完成后,由车籍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组织验收,由改装企业负责出具车辆改装证明。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人、车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改装企业主要负责人四方共同在车辆改装证明上签字。运输企业凭车辆改装证明到车籍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变更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凭变更后的车辆行驶证到省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变更营运证。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要加强路检路查,10月1日起,对未按上述《规范》改装的营运卧铺客车,一律暂扣,直至改装完毕。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 电池消费税征收税率翻倍!客车行业或将迎来“成本大考”?[08-13]
- 2026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城市公交两个标准列入修订计划[08-13]
-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08-06]
- 《交通运输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07-29]
- 解读十部门联发《关于完善现代化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指导意见》[07-02]
- 十部门发文!都市圈交通将迎大变革:2030年基本实现1小时通勤[07-01]
- 自动驾驶迈入“标准规范”新周期:强制国标公示,厘清事故责任边界[06-22]
- 深度解读《都市圈通勤方案》:轨道上的都市圈怎么建?这张图说透了![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