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引导凌晨营运卧铺客车停车休息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2日 00:00 作者:杨雨超 来源:客车网[www.chinabuses.com]
2011年10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向全区各地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狠抓恶劣天气下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对凌晨2点到5点营运的卧铺客车,就近引导到服务区或客运站停车休息,对凌晨1点前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客运车辆,要尽快调整营运线路,最大限度减少夜间特别是后半夜客运车辆运营。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立即开展大客车超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能见度50米以下的高速公路,应当采取封路交通管制措施的,要加强相邻地区的沟通协作,提前组织好疏导和远端分流措施;及时启动应急机制,领导干部要在岗到位,确保足够警力上路执勤;落实7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措施,对超员载客的要一律卸客转运,绝不允许超载超速;落实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等关口的检查措施;加强客运车辆营运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杜绝疲劳驾驶;加强路面管控,加强对客运企业及驾驶人的管理,定期检查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一旦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11/1012/article_34796.html
客车网推荐阅读
客车网[www.chinabuses.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热点新闻
- 电池消费税征收税率翻倍!客车行业或将迎来“成本大考”?[08-13]
- 2026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城市公交两个标准列入修订计划[08-13]
-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08-06]
- 《交通运输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07-29]
- 解读十部门联发《关于完善现代化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指导意见》[07-02]
- 十部门发文!都市圈交通将迎大变革:2030年基本实现1小时通勤[07-01]
- 自动驾驶迈入“标准规范”新周期:强制国标公示,厘清事故责任边界[06-22]
- 深度解读《都市圈通勤方案》:轨道上的都市圈怎么建?这张图说透了![06-17]
品牌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