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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版”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公布

2012-11-02 作者:孙妮 蒋晓梅 来源:广西新闻网

  校车承载着下一代的生命,广西的校车将如何驶向安全之路?2012年10月31日,自治区教育厅、安监局、公安厅等多个部门联合召开广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公布了新近制定的我区《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份“广西版”的校车安全管理规范,不仅明确了在3年过渡期内,自治区什么样的校车可以上路,还为将来校车如何安全行驶指明方向。


  过渡期内校车也有门槛


  2011年10月,甘肃“小博士”幼儿园的校车安全事故刺痛了所有人的神经,国家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排查、制度建设随之启动。2012年4月,国务院颁发《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今后学校使用的校车应当“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即是真正意义上的合标安全校车,但提出各地可以设定过渡期。同年3月自治区政府也下发了相关指导意见,提出校车试点和政府投入等重要信息。10月,广西建立校车安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制度的成员单位涉及教育、公安、发改委等20个部门;10月25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符合“国标”的校车在广西完全落地前有3年的过渡期(从《意见》下发之日起),在这3年内,用于接送学生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接送学生。


  在10月31日的联席会议上,与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在解读这一政策时指出,过渡期内的校车虽然可以不满足“国标”要求,但并不等于没有门槛:首先,载客汽车必须7座以上,7座以下或是农用、货运、拼装车辆,以及拖拉机、三轮车都不符合条件;其次,校车必须取得使用许可,驾驶员还需额外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老司机即使有大车证,没有校车驾驶资格,也不能开校车。此外,《意见》还指出了,校车服务的对象是小学和初中学校学生,幼儿园、高中和大学的车辆暂时没有纳入“校车”范围。


  南宁校车“上牌数”为零


  事实上,2012年4月“国家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之时,已经明确了校车准入制度。2012年7月,南宁市曾出台《南宁市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这一政策同样提出了校车必须取得校车许可证的要求。并且,此前已经在车管所备案的校车,也要重新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即使是过渡期内批准使用的非国标校车,要按规定喷涂校车专用外观,并且要安装校车标志灯,机动车行驶证上还要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那么,南宁本地校车上牌的情况怎么样?2012年10月31日,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获悉,虽然国家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没有把幼儿园等阶段的车辆纳入校车管理范围,但教育、交警支队等部门实际对所有学校的“校车”都要进行管理,且管理的标准一致。


  虽然国家的《条例》管理的对象为中小学,但南宁市实际的情况是,此前在车管所备案的校车只有7台,都是民办幼儿园或民办企业办理的。而且,只有一台美式“长鼻子”校车达标。截至10月31日,南宁市有2台校车已经经过车管所验收,目前正在经政府同意许可,从严格意义上说,南宁目前还没有一辆校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


  中小学上牌的校车没有一辆,但是实际在路上跑着的不少车辆,都承担着运送学生和家长的职责。教育系统一业内人士称,类似的情况在广西各地都存在。


  没名分的“校车”更难管


  在2012年10月31日的联席会议上,教育部门的与会人员指出:国家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指出,校车和驾驶人应在本条例实施日起90日内,依照规定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很多人据此误认为过渡期就是90天,而实际情况是,大量在用的校车离“国标”的要求很遥远,所以,一些学校或管理部门出于安全、责任、资金以及是否合规的考虑,干脆不提供校车服务,将实际存在的学生上下学要求推出校门。


  记者了解到,2012年春季学期,柳州的鹿寨进行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在江口乡中心校开设校车试点。先后开设了3条线路,一共投入了3辆中型客运车。2012年春季学期结束时,江口乡中心校接到了当地交警部门的通知,说接送孩子的车辆达不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标准,要求停止运送学生。2012年秋季学期后,这一模式的校车试点被迫停止。


  当地一教育负责人表示,试点停止之后,学生上下学又回到过去的状态:接送孩子的车辆各式各样,除了家长骑摩托车来接送学生,部分学生是乘坐公交车或客运车回家,部分学生则是乘坐五菱等私人运输车辆,甚至有学生坐拖拉机回家。比较起来,此前校车试点过程中使用的中型客运车,都是使用一年左右的车辆,比目前绝大部分孩子乘坐的交通工具要好。


  该负责人认为,学生搭乘的车辆存在超载、车辆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安全隐患反而更高。


  因此,新近出台的广西版《意见》,无疑为江口乡的试点给出了3年的“生路”,按照政策规定,在过渡期内,只要取得了校车许可和驾驶资格,这一措施将有可能继续。鹿寨教育系统一负责人还提出,在过渡期限内,希望有关部门能考虑到农村情况,出台各地的实施意见时,让城市和农村校车的要求有所区别。


  管重点也要顾细节


  农村道路交通状况复杂、农村学校资金投入能力有限,农村班线有限、覆盖不多……在校车问题上,农村校车实际是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10月31日的联席会议上,与会人员指出,城市中小学学生上下学尚可以通过家长接送、城市公交等解决,农村校车问题解决不好,学生伤亡交通事故的隐患就无法消除。因此,相关部门还要多举措探索农村学生的上下学问题。实行寄宿制,从根本上减少学生上下学的危险,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渠道;发展农村班线,让农村交通“公交化”也是一个路子;此外,还应探索更多解决的办法。


  柳州三江侗族自治县就在做一项探索:从2012年秋季新学期开学起,10辆国家标准化安全校车在指定线路上,每周定点往返接送着958名孩子。据悉,这10辆小车由国家计生协会和郑州宇通公司共同捐赠。目前,按5公里以内收0.5元,5公里以上收1元的标准收取车费,余下部分则由县财政补贴。目前,该县开通了同乐—高培、洋溪—勇伟等7个乡镇10条校车路线,共设39个站点。每周日校车要到接送点接孩子们回校,周五下午送孩子放学。


  由于资金和车辆有限,运行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一辆校车只能坐30个学生,要送完958名孩子,需要往返几个来回。等待时间最长的那一批孩子,大约要等1个半小时。三江相关负责人表示,解决校车问题还应注意到农村的实际状况:村级公路路窄、弯多、坡陡,很多校车都没法开,目前该县正同步进行公路分级改造,道路改好后,再有计划地推进校车试点工作。教育部门也指出,农村、山区购置校车应注意到道路实际,灵活轻巧好调头的中小型校车更符合广西的“区情”。


  10月31日的联席会与会人员还指出,校车管理除了关注重点和难点,还应留意一些细节:例如校车站点的交通配套、校车照管人员的安全培训、甚至有没有设置或系好乘员的安全带等,相关部门都应加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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