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社区校车纳入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1日 00:00 作者:邓红丽 来源:深圳商报
在2013年3月28日召开的宝安区政府五届十六次常务会上,该区政府原则上通过《宝安区社区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社区校车”是指宝安区范围内所有社区居委会和股份公司用作运载学生的7座以上汽车。目前全区共有138辆“社区校车”。
由于现行的校车管理办法只对中小学、幼儿园的专门校车进行规范,而社区校车存在管理的真空,不少社区校车驾驶员不具备相关资质,未进行定期的安全驾驶培训,还存在一车多用、黑校车等现象。这一管理规定的出台,将社区校车纳入安全管理范围,明确责任,将有效地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记者留意到,该规定明确了社区、街道、教育部门和交警部门的相关责任,其中社区居委会和股份公司,作为社区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在该规定出台后将承担大部分职责。
同时,该规定明确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校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13/0401/article_48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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