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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告》内部分车型(专用校车、新能源产品)整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3日 00:00 作者:coach 来源: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


  按照国家标准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以及《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检验标准的通知》(中机中心2012年218号文)的要求,中机中心对《公告》内相关专用校车、厢式货车、新能源产品进行了整改技术审查(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1),仍有部分产品不符合《公告》管理要求,现将初步审查结果通知企业(见附件2、3、4),请相关企业抓紧进行确认及补充整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请企业登录《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离线申报系统》的“整改车型管理”栏目进行确认和整改申报工作;


  正在通过变更扩展系统进行整改申报的车型:方案已下达的车型,请企业抓紧通知检测机构上传试验报告,并在“整改车型管理”栏目中进行确认说明;方案未下达的车型,将退回变更扩展申报内容,请企业通过“整改车型管理”栏目进行整改申报工作。


  企业申报及检测机构上传试验报告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14日。逾期不进行整改申报或试验报告不齐全的车型将按照审查不通过进行处理。


  未完成整改的车型,不能同时申报其他变更扩展项目。


  附件1:整改技术要求

  附件2:整改未通过新能源产品

  附件3:整改未通过专用校车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13/0613/article_49884.html
文章关键词: 校车 新能源 整改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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