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都市四类项目获交通运输部资金支持
【2013年7月31日消息】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出通知,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城市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给予政策及资金支持,并将创建城市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纳入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交通运输部将根据各城市的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经审核符合支持方向的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库,分步纳入年度投资计划。
通知明确,交通运输部重点支持与城市公共交通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包括城市公共交通与两种及以上对外交通方式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与城际客运站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与城乡公路客运站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并适当考虑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衔接的综合换乘枢纽。
在建设城市智能公交系统方面,交通运输部重点支持公共交通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相关支撑系统建设、数据资源与交换系统建设。
创建城市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建设也被纳入支持范围,交通运输部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快速公交监控调度指挥系统、快速公交信息化应用系统和相关支撑系统等。
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交都市创建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公交都市建设补助资金使用审查和监管制度,确保补助资金合理、有效使用。交通运输部将不定期抽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骗取资金的,取消公交都市创建城市资格。
同时,通知明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快完善有利于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推动建立由城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争取城市人民政府的支持,在规划、建设、用地、路权、资金、财税扶持等方面,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积极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免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新购公共汽(电)车的车辆购置税和公交站场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法减征或免征公共交通车辆的车船税,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已开通运营轨道交通的城市,要加快完善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电价优惠政策。
此外,交通运输部还印发了《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设有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等30个指标,分为考核指标和参考指标。各创建城市还可提出不超过三个特色指标。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 电池消费税征收税率翻倍!客车行业或将迎来“成本大考”?[08-13]
- 2026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城市公交两个标准列入修订计划[08-13]
-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08-06]
- 《交通运输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07-29]
- 解读十部门联发《关于完善现代化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指导意见》[07-02]
- 十部门发文!都市圈交通将迎大变革:2030年基本实现1小时通勤[07-01]
- 自动驾驶迈入“标准规范”新周期:强制国标公示,厘清事故责任边界[06-22]
- 深度解读《都市圈通勤方案》:轨道上的都市圈怎么建?这张图说透了![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