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新规定!5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6日 13:19 作者:木子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随着大家生活逐渐回归以往的繁忙,交通安全也成为了大家更多关注的重点。近日,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新《程序规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程序规定》中,需要广大用户朋友特别关注的有三点:
1、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可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这项措施将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2、交通违法行为能够确定实际驾驶人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将该交通违法记录由机动车名下变更至实际驾驶人名下。
3、新规定明确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程序规定》重点修改的6个方面全部内容有哪些,快来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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