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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05日 00:00 来源:客车网行业研究中心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路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广东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天津市交通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渝平、王丽梅、常庆宪、刘晓华、王昌军。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分级及等级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营业性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T/T 325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客运企业等级 classifications of road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


  按照客运企业运输能力、资产规模、车辆条件、经营业绩、安全状况和服务质量等指标进行的分级。


  3.2、车辆新度系数 depreciation coefficient of vehides


  表示营运车辆总体新旧程度的指标,本标准规定车辆按使用年限折旧。

 

  计算公式为:

\"\"

 

  4、客运企业等级及条件

 

  4.1、企业等级


  客运企业分为一、二、三、四、五级。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08/1105/article_4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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